韩涵:省委党校拒缴排污费,不能补缴了事

2014年10月03日02:39  新京报 收藏本文

  据报道,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开了一个案例,去年11月5日,长春市环保局向吉林省委党校下达了两份排污费缴纳通知,总计11.8万多元,吉林省委党校对此不理不问。今年3月20日,长春市环保局再次下发催缴通知,吉林省委党校依旧拒缴。长春市环保局没辙了,只得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最终,法院一审作出裁定,准予其对吉林省委党校予以强制执行。

  在人们的印象里,拒缴排污费,一般都是些无良企业才这么干,没想到有着崇高声望的省委党校也沦落至此。党校是对领导干部培训的地方,这样培训恐怕少不了遵纪守法,可是,一方面党校课堂上在谈遵纪守法,依法治国,另一方面,党校自己却藐视法律,逃脱法律义务,这不是在自打耳光吗?

  虽然法院还环保部门一个公道,不过,吉林省委党校拒缴排污费,不能补缴所欠的排污费了事。按照国务院颁布的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》,对逾期拒不缴纳排污费者,除依法按其应缴金额加收每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外,还将处以应缴金额1到3倍的罚款。现实中,许多企业都曾因拒缴排污费受到重罚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作为省委党校不能获得免罚的特权。

  此外,省委党校不做守法表率,反而充当违法先锋,对于相关领导官员,应进行问责。依法治国,就当树立起法律的权威,尤其是对于官员和党政机关,作出高标准的要求,有权必有责,违法受追究,决不能让违法行为零成本。

  □韩涵(媒体人)

(原标题:省委党校拒缴排污费,不能补缴了事)

(编辑:SN171)

文章关键词: 排污费 党校 吉林

分享到:
收藏  |  保存  |  打印  |  关闭

已收藏!

您可通过新浪首页(www.sina.com.cn)顶部 “我的收藏”,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。

知道了

0
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
  • 新京报:终结景区高票价要拿出具体时间表
  • @陶短房:香港自由行,消费文化演变的无奈
  • 国平:“占中”让香港法制蒙羞